STO是以Token為載體的證券發行,在確定的監管框架下,通過非公開募集和公開募集來對外進行融資,可以將現實已經存在的金融資產或權益進行代幣化,列如公司股權、債權、知識產權、信托份額或黃金珠寶等實物資產,都可以轉變為鏈上的數字資產。
哪些公司或者企業適合做STO呢?
1、實體企業(高增長項目,有經營歷史和收入,或有天使風投融資經歷)
2、傳統互聯網公司(高增長項目,有經營歷史和收入,或有天使風投融資經歷)
3、區塊鏈公司(項目希望進入全球資本市場,希望以自身應用型代幣結合的證券化代幣發行)。
Sto代幣類型可以分為三種,RgA、RgD、和RgS,下面分析各個類型的利與弊,RgA的發行方只能是美國或者加拿大中小企業,必須經過SEC審批,融資有一定的限額,綜合來講門檻比較高,RgD和RgS發行方國別沒有限制,只需要在SEC做備案即可,RgD的募集對象必須滿足境內合格投資者,因此常做的類型是RgD+RgS組合
下面說說STO代幣發行整套流程?
1、首先VIE架構準備,注冊開曼或者美國主體公司,通過協議實現控股
2、根據美國SEC相關法律,由相關律師出具STO法律意見書。
3、出具RgD+RgS具體方案
4、根據不同的平臺規則,推薦最適合發行Token的平臺,對接交易所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