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作為通向公司開展國際貿易的道路優秀城市之一,注冊香港公司既能在稅務方面享受優惠,又能拓展企業海外形象。那么香港公司注冊董事最新要求有哪些?下面和大家簡單介紹下。
一、香港公司董事資格
18歲以上。任何國家的合法居民可擔任董事。
二、香港公司董事人數
根據香港《公司條例》第159(1)條的規定,公司董事會的人數最少為1人,但沒有最多人數的規定,公司可在其章程細則具體規定。
三、香港公司董事除權資格
有下列情況者,法院可頒布除權令,不得擔任董事
1.觸犯與公司成立、管理或清盤有關的嚴重刑事犯;
2.多次不遵守公司法規定的人;
3.在公司清盤時,發現某人犯了與公司有關的欺詐罪行;
4.曾任清盤公司的董事,不適宜再管理公司的人;
5.犯了公司法的欺詐貿易罪的人。
四、香港公司替代董事
除章程另有規定外,不得將董事權力轉由他人替代。通常要書面通知公司,并由董事會審批。
五、香港公司執行董事
除章程另定外,不得委任執行董事。
六、香港公司禁止貸款給董事
原則上,公司不可貸款給董事或為董事擔保或提供抵押品。例外情況如下:
1、股東會決議批準借貸;
2、在某種情況下,可向董事提供資金應付公司之開支;
3、在符合某些條件下,可貸款給董事購買或改善他唯一或主要住所。
七、香港公司董事薪酬
章程有規定或股東會決議時,董事可以有薪酬。
八、香港公司董事職責
管理公司日常業務。
九、香港公司董事誠信原則
董事為公司之代理人,應遵照誠信原則,以公司之利益履行職責。
1.不得以公謀私;
2.不得以公司名義背著公司與自己做交易;
3.董事自己與公司訂立合約時,應向董事會說明情況;
4.董事對涉及他個人利益的決議,不得在董事會上投票。
PS:董事可以同時兼任股東身份,也可以不占股份,只擔任董事;
以上就是關于香港公司注冊董事的一些簡單知識,希望給大家注冊香港公司時候有個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