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香港成立公司的時候,經常會聽到詢問,注冊的是有限公司還是無限公司,那么什么是香港無限公司呢?
香港無限公司又稱為無限責任公司,股東對公司的債務負無限的連帶責任的公司。至少有兩位股東出資組成,依照《公司條例》注冊成立,其股東對公司債務負無限責任的具有法人資格的注冊公司。
無限公司的特點:
1)在香港,無限公司必須是香港人才能成立,如果是非香港人, 需要有商務可經營生意簽注才可以辦理。
2)香港無限公司只有一張商業的登記證,沒有香港注冊處頒發的注冊證書。
3)香港無限公司在國內很難開到賬戶,香港開戶沒問題。
4)香港無限公司需要承擔連帶責任,一般會是香港市民做小生意時的選擇。
5)香港無限公司運營成本較低,且無需查冊名稱允許重名存在。
6)股東必須承擔無限責任的風險。
7)香港無限公司同樣需要每年做年審和報稅,但是無需核數。
根據《公司條例》第19條,香港無限公司可以重新注冊為有限公司,其手續為向香港公司注冊處長遞交一份公司成員大都愿意將無限公司轉為有限公司的決議。但改組后的公司對其改組前的權利義務不發生影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