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客戶在注冊香港公司之后,因為公司經營的問題導致公司被除名,但企業(yè)本身并不清楚究竟是哪些原因導致自己公司被除名。下面,我們就具體羅列下關于企業(yè)被除名的原因以及如何恢復注銷公司展開敘述。
圖片來源:攝圖網
一、香港公司被除名原因
1、未按要求做年審
年審是維護公司正常運營的一種方式,如果香港公司超過注冊日期沒有辦理年審,將會產生罰款甚至除名,同時該公司開立的賬戶也會被凍結,資金無法取出。這也是大部分香港公司被除名的原因。
2、未按要求進行SCR備案
SCR備案這項規(guī)定施行至今已有3年多了,仍有許多香港公司對SCR心存僥幸,頻頻有公司因未備存SCR而被注冊處導致罰款的情況發(fā)生。
3、未按要求掛水牌
香港注冊處會不定時派遣人員到公司注冊所在地址進行巡查,若發(fā)現(xiàn)沒有看到該公司名稱在水牌上顯示,則會產生罰款。
4、沒有做KYC。
5、公司違法經營,經司法部門查實。
6、公司名稱和其它公司名稱過份相似,對方已經提出申訴,而注冊處已經發(fā)出過通知,您沒有處理。
7、秘書公司是無牌公司。
二、香港注銷公司恢復申請
恢復已注銷的香港公司需要提供以下資料:
1、香港公司基本資料(公司注冊證書,最新的商業(yè)登記證,NNC1及最新的周年申報表、章程1本、印章一枚)。
2、注銷香港公司時的注銷文件。
3、股東董事身份證掃描件。
4、若需要恢復該公司的香港銀行賬戶,還需要提供賬戶余額。
恢復一家已經注銷的香港公司,一般需要3-5個月左右的時間;但是公司問題繁雜的情況下,則需要9-11個月左右的時間。通常向高等法院遞交恢復申請的,則需要準備香港律師費、高等法院的出庭費、申請恢復公司產生的文件費用、以及補交年審費(若年審超期的還有商業(yè)登記證、周年申報表罰款費用等)。
如果需要恢復注冊的香港公司名已經被占用,需要將需要恢復的香港公司進行更名才能正常恢復。
另外一種情況下的公司重啟,指該香港公司在公司無運營的情況下,主動向香港注冊署遞交了一份特別決議,申請公司不活動狀態(tài),則在該情況下公司等于暫停一切經營活動。
如需要重啟不活躍(inactive)的公司,需要按以下步驟進行:
1、遞交一份申請公司恢復經營的特別決議給香港注冊署;
2、遞交不活躍狀態(tài)期間所欠香港政府的所有年度的周年申報表NAR1并支付相應規(guī)費;特別注意:在不活躍狀態(tài)下的公司仍需要向香港稅務局續(xù)期該公司商業(yè)登記證(BR),否則也會有罰款產生。
通過上面的敘述,相信大家對于香港公司注銷的原因以及如何恢復都有了大致的了解;
卓信企業(yè)提供國內外公司注冊、銀行開戶、年審報稅、商標注冊、稅務籌劃、ODI境外投資備案等代理代辦服務,如果您有這方面業(yè)務辦理需求,歡迎隨時咨詢我司在線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