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客戶打來電話咨詢,申請豁免香港公司利得稅的幾種情況,那么我們現在就這個問題,進行一下簡單的整理。
一、什么是香港公司利得稅
任何人士在香港經營任何業務、服務獲得來自于香港的利潤(售賣資本性資產所獲利潤或蒙受的虧損則除外),產生或得自香港的應評稅利潤均需交稅。
反之,取得來自海外的利潤則無須在香港納稅;即使將款項匯回香港,亦無須納稅。
至于業務是否在香港經營及利潤是否來自于香港,主要根據經營事實而定。
■ 有限公司利得稅稅率為16.5%
■ 獨資或合伙企業利得稅稅率為15%
二、如何判定可以豁免利得稅
眾所周知,香港公司的利得稅有確定利潤來源地的基本原則,利潤來源于香港的需要在香港稅務局交稅,如果能證明利潤不來源與香港,就符合申請豁免香港公司的利得稅的幾種情況。
在判定公司是否在本港經營,以下各項是其中的主要因素:
1.有否經營地址(非指註冊地址)在香港。
2.有否海外經營地址。
3.有否在本地聘用員工。
4.與客戶及供應商協商及談判地點。
5.合同在何地簽署。
6.在本港有否客戶或供應商。
7.貨物有否運經香港或在本港處理。
8.有否在香港存貨或驗收貨品。
如果您注冊的香港公司,符合以上我們說的豁免香港公司利得稅的幾種情況,您就可以申請豁免您的香港公司的利得稅。
但是豁免香港利得稅是一項繁瑣而復雜的工作,需要有專業的會計師為您評估辦理,如果申請不成功,還是要全額交稅的。
因此建議您和我們香港專業的會計師溝通,如何正確按照豁免香港公司的利得稅的幾種情況辦理操作,為您的公司爭取最大的利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