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紹爾群島經濟實質要求合規通知
今年2月18日布魯塞爾舉行的歐盟經濟與金融事務理事會(ECOFIN)會議上,ECOFIN宣布馬紹爾群島共和國(以下簡稱馬紹爾或RMI)被列入“白名單”。白名單主要的評級真正反映馬紹爾群島的國際公司治理和稅收標準承諾”,所以目前馬紹群島將著眼于下一階段的合規,包括經濟實質要求的實施。
接下來就有關于 2019 年馬紹爾群島經濟實質法案公布后的后續步驟,我們向您匯報:
該法案適用于所有從事相關活動的法人實體,但馬紹爾群島以外的司法管轄區的稅務居民除外。
具體來說,任何稅務居民 (Tax Resident) 所在地為馬紹爾群島以外的公司,均不包含在此范圍內,即無經濟實質要求。未有從事相關活動的實體也同樣無經濟實質要求
* 相關活動
• 銀行 (Banking)
• 海運 (Shipping)
• 基金管理 (Fund Management)
• 融資和租賃 (Financing & Leasing)
• 總部 (headquarters)
• 分銷和服務中心 (Distribution and Service Centres)
• 控股公司 (Holding Company)
• 知識產權 (Intellectual Property)
* 呈報時間表
首次申報預計于2020年7月1日執行,具體以政府線上申報系統開啟為準。
申報周期以成立日期后每個周年作為申報年度,已經成立的公司以最近的一個周年視為財年周期,進行申報。
2020.7.1及之后成立的公司
首個申報周期為成立日后的首個周年日期。
2020.7.1之前成立的公司
首個申報周期以2019-2020為財務年度。
* 卓信提醒:
首先,建議您根據實際情況先了解和判定您的馬紹爾公司是否有從事上述相關活動。馬紹爾群島不要求馬紹爾公司的持有人提交任何分類報告,關于判定事宜,可以直接聯系卓信專業顧問進行咨詢。
所有實體,無論是否屬于經濟實質法案規管范疇,均須完成自我判定。并根據周年成立日期,進行網上申報。
最后,馬紹爾群島政府以及其注冊處希望我們向您轉達一個重要訊息,經濟實質法將會是所有海外屬地都會要執行的一部法律. 在所有的已實施或即將實施經濟實質法的司法區中,馬紹爾群島擁有最為靈活的判定標準,希望能夠保持其作為離岸屬地特有的優勢以及便捷性,一如既往是大家海外業務的最佳首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