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冊離岸公司的弊端之一:LC,D/P議付容易出現不符點。
離岸公司眾所周知的原因是不能提供FORM A,C/O,大使館認證這樣的LC最常用的議付單證。這樣一來,很容易在LC,D/P等單證要求嚴格的單子中,出現不必要的風險。試想:一份10多萬美金的信用證,要你公司提供和你公司名稱相符的FORMA,大使館認證,你卻提供不出來,是什么后果?不要說你要轉開信用證,這中間的復雜操作不說也罷,還要加上不菲的費用。早知道這樣,你何不如直接開信用證給外貿公司呢?這里也有問題,只要信用證是接受第三方單據的上述單據就都沒有問題了。
注冊離岸公司壞處之二:不能提供核銷單
當您注冊了離岸公司,您首先要明確,它是一個海外買家,而不是一個本土賣家,扮演的是轉口角色,所以離岸公司不能提供核銷單也就非常正常了。既然不能提供核銷單的話,只能有2種方法去解決:
(1)去找個代理公司代理出口
(2)買單出口
如果找代理出口,豈不是又多一道手續?你何不如自己直接找個出口代理呢?如果是買單出口,哪么貨款的處理又是一個問題
注冊離岸公司的弊端之三: 離岸公司開的銀行帳戶不管在內地還是在國外(現在基本上的離岸帳戶都是開在國內的一些可以從事離岸業務的銀行,比如一些外資銀行還有諸如深圳發展銀行等一些內地銀行),他的貨幣形式只能是外幣形式操作,也就是說在離岸帳戶中的貨款永遠是外幣,而不能是人民幣。
注冊離岸公司的弊端之四:離岸公司所謂的提高知名度知類實現起來困難太大。
注冊離岸公司的壞處之五:地區比較偏,不能在岸經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