購買加拿大房產之前,買家需要首先了解房屋的所有權情況,通常情況下會通過房產經紀或律師從地政局查實產權是否有問題,這就是所謂的“產權查詢”。
產權查詢主要包括以下內容:
1、擁有人資料:有多少人共有這份產業?需注意offer上賣家姓名必須與此相符合,若為多人共有,所有共有人都必須在offer上簽名,缺一不可。一般二人以上的多人共同擁有物業有兩種:Tenancy in Common為有些是因資金不夠充裕而合買,或因分攤風險而合買,或合資成立購屋基金而合買。另一種為夫妻聯名或子女父母聯名的Joint Tenancy,是不可分割的,直到一方死亡時,物業自然由另一方繼承。
2、法定標示:包括地號(P.I.D),法定描述及地址,這三項是產權查詢的關鍵。
3、抵押設定:若屋主有房屋貸款,在產權查詢時會出現貸款銀行及貸款號碼,律師于交易時,優先還清貸款,方將余額付給賣家。
4、通行權(Statutory Right-of-Way):最常見的有如煤氣或電力公司擁有通行權進入您的土地內工作或做維修。買房子時可查清楚通行權可通行的正確位置。
5、地役權(Easement):與通行權類似,但范圍較廣,就是認可讓人使用或經過您的部份土地,例如共享車道等,或新公路將經過、或有人必須經過房屋的土地內再進入他自己的土地等。地役權往往會降低建屋容積率,甚至影響房價。
6、契約/合同(Covenant):范圍更廣,包含各種契約文件,大多是已過時效的文件,但一直未申請注銷,這些文件仍會一直伴隨著所有權,需查清之前屋主曾與相關單位簽立的所有合同。
7、假扣押/訴訟:例如建筑商未能取回其建筑貸款,建筑商會透過法院申請假扣押;又如離婚訴訟中,有一方可能會申請假扣押,當產權登記時遇到假扣押的情況,賣家必須先行解除方可過戶。
8、證照:有些屋主為防屋子被盜賣, 會到土地局領取權狀,一旦房子要再過戶,必須先交回權狀方可。
所有權狀況的查詢是安全購屋的保證,可以保護買家的權益。購買加拿大房產之前,一定要透過律師審慎查詢處理,買家才可放心。